- 本網站資訊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者,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,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後,方得利用他著作權人之著作內容者,亦應取得該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後,方得利用。
-
上述「合理使用情形」,說明如下:
- 本網站上所刊載以本院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,即著作人為本院者,在合理範圍內,得重製、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;利用時,並請註明出處。
- 本網站上之資訊,得為個人或家庭非營利之目的而重製。
- 為報導、評論、教學、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,在合理範圍內,得引用本網站上之資訊;引用時,並請註明出處。
- 其他合理使用情形,請參考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之規定。
- 除了合於著作權法第80條之1,因行為時之技術限制,非移除或變更權利管理電子資訊,否則無法合法利用著作,或者因為錄製或傳輸系統轉換時,技術上必需要移除或變更之情形者外,本網站所標示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,未經許可,不得移除或變更。